各有关学院:
经学校研究,2022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工作分四批进行(详见附件日程安排),为了保证我校2022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有关要求
(一)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工作均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
(二)各学院须严格按照研究生院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各阶段的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等工作,逾期未完成者,推迟至下一批次进行学位申请。
(三)学位论文必须先通过“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后方可进行匿名送审,且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送审。
(四)研究生必须缴清学费、住宿费等才能参加学位论文预答辩、匿名送审、答辩和学位申请。
二、工作安排
(一)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该工作由各学院自主安排,需在答辩资格审查前完成。未参加学位论文预答辩或预答辩未通过者,均视为答辩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得参加论文匿名送审且至少延期半年后方可再次申请。
(二)学位论文不端检测工作。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好答辩前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未进行检测或检测不通过的论文,均视为答辩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得参加论文匿名评阅且至少延期半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结束后,各学院组织对通过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定稿进行第二次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未进行检测和检测不通过的论文不得提交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或学位授权点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科方向及专业领域跨学院)讨论学位申请事宜。
(三)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工作。根据我校研究生培养方案和学位授予的有关规定执行。研究生需在系统里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并持学位论文研究记录薄、学位论文初稿一份(封皮上均须由导师签字及签属“同意学位申请”意见),向所在学院提出学位申请;各学院研究生管理人员对提出答辩申请的研究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系统内确认(包括完成课程情况、获得学分情况、开题时论文与目前论文是否一致、导师意见、论文初稿是否完成、学费是否交齐、学术活动完成情况、原始试验记录材料是否完备等),博士研究生除在学院进行审查外,还需本人持发表的学术论文原件、导师审核通过并签字后的论文初稿到研究生院学位办复核。通过资格审查的研究生方能进行论文评阅。
(四)学位论文匿名评阅工作。为保证论文评阅工作公平、公正,提高论文评阅效率,提升论文评阅质量。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全部由学校组织平台送审匿名评阅。参加匿名评阅的学位论文,要求其论文中所有涉及到导师和作者的直接信息(导师姓名、作者简历、致谢、发表论文中的作者和导师姓名、导师评阅表等)均不得出现在被匿名评审的学位论文材料中。届时未上报评阅材料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研究生,不得参加此次论文评阅且本学期内学校不再另行组织论文送审工作。学位论文书写格式必须按照研究生院网上最新公布的石大校办发〔2021〕25号《石河子大学学位论文格式要求与写作规范》书写。
(五)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各类型研究生答辩委员会的组成应遵循如下要求:
1.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一般由7位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半数以上应为该学科或相关领域的博导;校外专家至少2位,且不少于1位博导,提倡聘请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两方面的专家。主席由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
2.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人组成,成员应由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同行专家组成,其中至少1名校外专家,答辩委员会主席须由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担任。
3.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人组成,成员应由本研究领域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同行专家组成,答辩委员会中至少1位来自校外相关研究领域的同行专家,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担任。
4. 同等学力硕士学位人员学位论文的答辩,参照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办法执行。
5. 答辩材料须在答辩前3天送至答辩专家手中。导师和论文评阅人均不能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
6. 各学院、学位点在研究生答辩整个过程要全程录像,学院备案,兵团学位办将组织抽查。
7. 答辩决议在答辩当天填写,不能涂改。
(六)认真召开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或学位授权点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科方向及专业领域跨学院)。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要认真履行职能,各秘书组做好会议的组织、相关材料的收集、汇总和会议纪要的撰写工作,并于会议前两天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时间报研究生院学位办。
三、注意事项
各学院务必提醒研究生接到本通知后,到官网上下载最新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审批材料,相关材料下载